11月12日,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力帆科技”)发布对于原全资子公司河南力帆新动力电动车有限公司(下称“河南力帆”)已矣停业时刻的公告。公告试验表示,法院裁定,力帆科技原全资子公司河南力帆被河南省济源市东谈主民法院(下称“济源市东谈主民法院”)裁定已矣停业计帐时刻。
针对这次法院裁定已矣停业计帐时刻事件,力帆科技暗意,自2023年12月15日参加停业时刻后,河南力帆不再纳入力帆科技吞并财务报表鸿沟,因此,已矣停业计帐时刻不会对力帆科技的财务景色和筹谋放肆变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力帆科技现存主买卖务的发展。